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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细胞移植疗法缺乏监管难保安全

  卫生部已发布的规章制度中,惟一涉及医疗技术临床试验管理的,是于2007年1月11日起施行的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。该办法只对医疗技术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作了泛泛规定。很大程度上,这仍然取决于医院和医生的自律。
  2009年,卫生部发布了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,明确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,卫生部称之为“填补了我国在医疗技术准入管理领域的空白”。
  但事实上,这一办法并未起到作用。医疗技术的监管细则,目前仍处在空白模糊地带。对于医疗新技术的临床试验,该办法第五十九条指出,“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。”但迄今为止,相关法规仍未出台。
  按国际惯例,要对一项医疗新技术进行临床试验,首先需要通过动物试验初步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,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开展临床试验;立项后在监管部门注册备案,在试验前告知风险并对志愿者进行筛选,试验过程中严密监控,试验后对患者定期随访,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。但在财新《新世纪》记者调查的几所医院,这些环节几乎均被省略。

健康信息来源:上海慈铭体检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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